比賽規則

評分標準:
拍 攝 技 巧(40%)
整 體 構 圖(40%)
主 題 題 材(20%)

比賽規則:
參賽作品拍攝日期、拍攝地點不限,但必須從未參加過其他攝影比賽或曾在報章、雜誌和書籍等媒介公開發表。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原創,不得有抄襲成份,並且無侵犯他人的權益(包括肖像權及版權)。參賽者必需提交自行拍攝之照片。參賽者提交非自行拍攝及非自行擁有作品將被取消資格。若有關作品引起責任問題,參賽者須自行負責及賠償,主辦單位將循民事訴訟索賞一切引致的損失。

不接受電腦合成影像之作品參賽。
每位參賽者參賽作品數量不限,但每位參賽者只能獲得一個獎項。
所有參賽作品無論獲獎與否,均不獲發還。
得獎的作品、攝影者姓名及其他拍攝資料將會於香港文化中心展出及上載於主辦單位網頁。
所有獎項將於2011年11月28日尖沙咀文化中心之「NTI車天車地全港公開攝影大賽展覽日」頒發。
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參賽者遞交作品的原數碼影像檔案或原底片,用作出版和資料存檔等用途。如參賽者未能交出上述資料,參賽資格將被取消。
主辦單位有權使用任何參賽作品作推廣、宣傳及其他用途而無須向參賽者支付版權費用。
主辦單位有權更改比賽規則、拒絕及取消任何參加者的參賽資格,而不作另行通告及給予解釋。
主辦單位對評審結果有最終決定權,參賽者不得異議。
任何惠顧不會增加獲獎機會。
獎品可能因贊助而略有更改,如有更改,得獎者不得異議,NTI保留最終決定權。
星級大師攝影交流之旅舉行日期待定,得獎者將稍後個別通知。如因天氣或任何原因需更改日期,將另行通告。
主辦單位對交流之旅舉行的日期及時間有最終決定權,得獎者不得異議。
未能如期參與交流之旅之得獎者,無論任何理由均當作棄權論,將不獲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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